發布時間:2025/02/20
就在2025年2月12日,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發布關于印發《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支持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
該政策聚焦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企業成長、技術產品研發、國際認證、公共服務平臺和特色產業園建設,對新引進的龍頭企業給予**1億元獎勵;對生物制造新技術研發,按照40%**1000萬元支持;對高成長性企業納入“苗圃計劃”的,給予**50萬元/年獎勵;國際認證**200萬元獎勵;公共技術服務平臺**500萬元獎勵等。
以下為完整政策內容: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
關于支持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試行)
為促進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長沙經開區)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產業高質量發展,著力提升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結合長沙經開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第一條 引育生物制造龍頭企業及服務載體。重點支持新引進生物制造領域的三類500強、上市公司、醫藥工業百強企業、跨國公司區域總部、研發中心、專精特新企業、單項**企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物制造領域基礎研究和GMP廠房建設,單個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1億元。加快引育龍頭合同研發機構、合同外包生產機構、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機構、醫藥合同銷售組織機構等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按照其當年度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支持,**不超過500萬元。
第二條 支持生物制造企業成長。培育產業發展新興力量,支持專注細分領域、專業化水平高、創新能力強的規上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發展。遴選一批高成長性的生物制造企業,納入“生物制造苗圃計劃”,根據企業實際發展情況,每家給予**50萬元支持。
第三條 支持生物制造新技術研發。對企業承諾在長沙經開區申報注冊且商業化的生物制品,以獲得臨床試驗批件或臨床默示許可為標準,按研發投入的30%給予支持,**不超過100萬元;進入臨床試驗后,按不同階段研發投入的40%給予支持,**不超過1000萬元。
第四條 支持醫療器械新產品研發。企業在長沙經開區當年度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并進行產業化的,對其二類、三類醫療器械證書分別給予30萬元/張、50萬元/張的獎勵,**不超過200萬元,分兩年撥付。
第五條 鼓勵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國際認證。對企業在長沙經開區當年度取得境外上市資質的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產品,經審定后給予單個產品50萬元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第六條 支持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對企業在長沙經開區投資建設的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研發創新、檢測、轉化、中試等第三方公共技術服務平臺,設備投資額在500萬元(含)以上的,超出部分按平臺設備投資的20%給予支持,**不超過500萬元。
第七條 支持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特色園區建設。認定一批長沙經開區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特色園區,對累計入駐生物制造和醫療器械相關領域企業達到30家(含)以上且年營業收入達到10億元(含)以上的園區,自達標年度起給予連續三年每年100萬元獎勵,達標年度起任一年度未達標則取消后續年度獎勵。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本措施自本措施生效之日起,《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醫療器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長經開管發〔2022〕68號)廢止。本措施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
本措施由區產業發展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31-84878598。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2月1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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